附录C 马道位置设置方法与设计参数 C.0.1、C.0.2 本规定根据国内外相关标准和设计经验及计算分析研究结果可得到的灯具安装位置参数,按计算所得到的马道条件进行照明设计可以满足各项照明指标的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设计经验和计算分析研究结果,综合考虑水平照度、垂直照度、照度均匀度、照度比率、眩光限制等要求,可得出以下设计准则: 1)体育场 马道上灯具投射到场地与远边线之间的夹角不小于25°,灯具投射到场地与场地近边线之夹角不大于65°。 足球场地马道中心位置水平投影距场地中心点的距离一般为60m~80m。 2)体育馆 马道上灯具投射到场地与远边线之间的夹角不小于30°,灯具投射方向与场地近边线之夹角不大于65°或60°。 当采用双排马道,则前排马道位置满足φ≥25°,后排马道满足θ≤65°的要求。 按以上要求计算可得到各类体育场馆的马道设计参数,体育场的计算结果见表42、表43。 表42 单马道灯具安装高度与计算参数表 表43 双马道灯具安装高度与计算参数表 同理,可计算出体育馆、网球馆、游泳馆、专用足球场、专用篮排球场等的马道位置参数。 对计算结果的说明: 1)表中θ角度取值70°时,往往会导致近边线附近的垂直照度不足且水平/垂直照度比率失调,一般不建议采用。 2)对于小型的比赛场地一般可不采用双马道,如专用篮排球馆等。 3)考虑到游泳跳水馆的特殊性,比赛级的游泳跳水馆原则上应采用双马道布置方式。 C.0.3 在马道位置参数表中马道高度h是指中心点的位置高度,马道端点的位置高度也是根据眩光要求和照度确定的。